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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 · 第36篇清代蒲松龄

韦公子

本篇含成人主题、误与亲生子女发生关系、投毒杀人和诉讼。阅读时只按原文辨认人物知道了什么:罗惠卿和沈韦娘都在寻父,韦公子凭旧事认出他们,但二人并不知道眼前人的真实身份。页面按文学、人物与伦理因果说明,不补写色情或猎奇细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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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 · 第36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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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聊斋志异》卷十一

韦公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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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韦公子,咸阳世家。

放纵好淫,婢妇有色,无不私者。

尝载金数千,欲尽览天下名妓,凡繁丽之区罔不至。

其不甚好者,信宿即去;当意,则作百日留。

02

叔某公亦名官,休致归,闻其行,怒之。

延明师,置别业,使与诸公子键户读。公子夜伺师寝,窬垣归,迟明而返,以为常。

一夜,失足折肱,师始知之。

告公,公怒,不之惜,益施夏楚,俾不能起而后药之。月馀渐愈,公与之约:能读倍诸弟,文字佳,出勿禁;

私逸者,挞如前。而公子最慧,读常过程。

如此数年,中乡榜。

欲自败约,而公犹箝制之。赴都,以老仆从,授日记籍,使志其言动,故数年无过行。

后成进士,公乃稍弛其禁。而公子或将有作,惟恐公闻,入曲巷中,辄托姓魏。

03

一日,过西安,见优僮罗惠卿,年十六七,秀丽如好女,悦之。夜留缱绻,赠贻丰隆。

闻其新娶妇尤韵妙,益触所好,私示意惠卿。

惠卿无难色,至夜携妇至,果少好,遂三人共一榻。留数日,眷爱臻至,谋与俱归。

问其家口,答云:“母早丧,惟父存耳。

某原非罗姓。母少服役于咸阳韦氏,卖至罗家,四月生余。

倘得从公子去,亦可察其耗问。”

公子惊问:“母何姓?”答:“姓吕。”

骇极,汗下浃体,盖其母即生家婢也,生无言。

天明,厚赠之,劝令改业。伪托他适,约归时召致之,遂别而去。

04

后令苏州某邑,有乐妓沈韦娘,雅丽绝伦,心好之,潜留与狎。

戏曰:“卿小字取‘春风一曲杜韦娘’耶?”答曰:“非也。

妾母十七为名妓,有咸阳公子与君侯同姓,留三月,订盟昏娶。

公子去,八月生妾,因名韦,实妾姓也。公子临别时,赠黄金鸳鸯,今尚在。

一去竟无音耗,妾母以是愤悒死。

妾三岁,受抚于沈媪,故从其姓。”公子闻其言,愧恨无以自容。

默移时,顿生一策。

忽起挑灯,唤韦娘饮,藏有鸩毒,暗置杯中。韦娘才下咽,溃乱呻嘶。

众集视,则已毙矣。呼优人至,付以尸,重赂之。

而韦娘所与交好者尽势家,闻之,不解其故,悉不平,共贿激优人,使讼于上官。公子惧,泻橐弥缝,卒以浮躁免官。

05

归家,年三十八,颇悔前行。而妻妾五六人,皆无子。

欲继公之孙;

公以其门无内行,恐习气染儿,虽诺嗣之,但待其老而后归之。公子愤欲往招惠卿,家人皆以为不可,乃罢。

又数年,忽病,辄挝心曰:“淫婢宿妓者非人也!”

公闻之,叹曰:“是殆将死矣!”乃以次子之子,送诣其家,使定省之。

月馀寻卒。

06

异史氏曰

盗婢私娼,其流弊殆不可问。

然以己之骨血,而谓他人父,亦已羞矣。而鬼神又侮弄之,诱使自食便液。

尚不自剖其心,自刭其首,而徒流汗投鸩,非人头而畜鸣者耶!虽然,风流公子所生子女,即在风尘中,亦皆擅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