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初登场:第二回
未央生
又称:小居士、书生、顽石
小说主角。才思、自负与求艳之念推动前十七回,也不断加深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债务。第十九回他在京师迟认玉香、又未核实艳芳失踪便弃家求度;第二十回受法名顽石并经多年修行收束。回头与受戒是人物变化,不等于现实责任自动清零。
书级人物索引 · 关系分阶段展开
先认住推动全书的主要人物,再按阅读需要展开后续关系。默认只展示故事开端;关系变化与结局均明确标注剧透并收起。
主要人物

初登场:第二回
又称:小居士、书生、顽石
小说主角。才思、自负与求艳之念推动前十七回,也不断加深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债务。第十九回他在京师迟认玉香、又未核实艳芳失踪便弃家求度;第二十回受法名顽石并经多年修行收束。回头与受戒是人物变化,不等于现实责任自动清零。

初登场:第三回
又称:玉香小姐、女道学
未央生之妻。她成年后被权老实以报复为目的接近,又与如意一同遭欺骗出售、受顾仙娘强迫接客;第十九回先认出丈夫、因恐惧暴露与惩罚而自尽。小说称她替夫偿债,人物谱只把这视作报应框架,不把受害写成应得。

初登场:第二回
又称:正一、孤峰、皮布袋和尚、老头陀
劝未央生戒欲的苦行僧。他用悬挂三年的皮布袋等待回返,随后为顽石、权老实、赛昆仑组织受戒与忏悔。其反对私人杀人的判断值得保留,但“妻女还债”等说法仍属小说报应论,不作现代正义或佛教通义。

初登场:第四回
又称:昆仑、盗客、盟兄
未央生在荒村结识的盗客与盟兄,前段把出入深宅的本领变成寻艳门路,后又代管未央生家庭。终回他自述强娶并杀害艳芳、杀僧夺财,继而济贫、剃度并在二十年后坐化;宗教收束不能冲销私刑与杀人责任。

初登场:第五回
又称:晨姑、玄色美人
瑞珠、瑞玉的成年姑辈。第十六回她发现花名册和画箱秘密,以揭发相威胁、连箱带走未央生;第十七回前半进入成年私情,后半又在明确拒绝后遭到预谋强迫和身体伤害。她既有支配、胁迫他人的行为,也有清楚的受害位置,两者不能互相抵销。

初登场:第五回
又称:藕色佳人
卧云生之妻,瑞玉的嫡堂姐兼妯娌,二十多岁的成年人。第十五回她与未央生建立关系,但求停后没有被立即尊重;第十六、十七回她又参与涂改花名册、竞争和针对花晨的预谋强迫。受过边界侵犯不免除她后来的加害责任。

初登场:第五回
又称:银红女子
倚云生之妻,瑞珠的嫡堂妹兼妯娌。第六回说明她十六七岁,第十五至十七回没有可靠时间跳跃;底本虽让她进入性情节、竞争与强迫,她始终按未成年人记录,不能因婚姻身份、行为责任或情节安排而成人化、性化。

初登场:第六回
又称:卖丝妇人、权老实之妻
权老实之妻、丝商家庭的女主人。第六至八回由被窥见、被打听推进到与未央生正面试探;她的姓名在第九回才由正文正式交代。

初登场:第六回
又称:卖丝汉、来遂心、遂心
艳芳之夫,以卖丝为生;受骗后化名遂心潜入铁扉宅院报复。第十八回他把玉香、如意骗到京师出售,随后悔恨、施舍并入孤峰门下;终回与未央生互赔不是。受损经历能解释动机,却不能正当化拐卖;男性和解也不代表女性受害者已经获救、受偿或谅解。

初登场:第十二回
又称:香云娘子、轩轩子继室
未央生寓所隔壁的成年妇人、轩轩子之妻。她与未央生由题扇和一墙之隔发展成私情,又把花晨、瑞珠、瑞玉三位亲眷带入后续人物网络。她不是三位亲眷的替身,也不能因同属一条情欲线而混成同一身份。

初登场:第十四回
又称:铁扉道人丫鬟、遂心之妻
铁扉道人家中的成年婢女,二十余岁;第十四回由主人安排与权老实成婚。第十八回她没有参与报复或玉香私情,却与玉香一同遭权老实出售、受顾仙娘控制;第十九回又在威吓下供述。她是独立受害者,不能被简化成他人情节的工具。

初登场:第九回
又称:对门大娘、丝商之妻、替身妇人
艳芳对门丝商的妻子,三十多岁。她主动传递未央生的外貌信息,又参与替身试验;欲望、互利与信息差在她身上同时存在。

初登场:第七回
又称:术士、真人
接受未央生请求、实施虚构身体改造的短线术士。其警告和操作服务第七、八回因果,不扩写成全书导师或可信医疗知识。

初登场:第十八回
又称:仙娘、顾家鸨母、老妇
京师青楼的中老年成年经营者。她买入玉香、如意,以辱骂和鞭打威胁强迫玉香训练、接客,并在第十九回继续遮掩、逼门和私下调停。她早年受害经历不消除当前购买、控制与剥削责任。
其他人物
这些人物在特定回目推动事件或连接关系,按初登场顺序排列。
初登场:第三回
又称:道学翁、未央生岳父
玉香之父、未央生岳父。以闭门和严教维护家内秩序,却先被女婿借权威离家,后又用封钉空棺掩盖玉香出逃,造成未央生在京师不预期妻子仍活着、迟迟不能相认。
初登场:第六回
瑞珠之夫、倚云生胞兄。第五至八回只由赛昆仑交代其家庭位置,本批不从姓名推造外貌。
初登场:第六回
瑞玉之夫、卧云生胞弟。第五至八回只作为关系网络中的稳定身份出现。
初登场:第十二回
又称:香云丈夫、塾师
香云年长的丈夫,与未央生居处相邻。原文对其外貌与日常着墨有限,人物谱只保留婚姻、年龄差和邻居位置,不据称谓扩写成方外人物。
初登场:第一回
又称:叙述者、做这部小说的人
直接招呼看官、为艳情写法辩解的说书人。他不断要求读者把眼前欢娱与最终后果放在一起判断。
关系变化
故事初期默认展开;后续与结局均收起并标注剧透。是否展开由读者自己决定。
开篇先建立说书人与看官的阅读约定,随后让孤峰长老对未央生提出劝诫。这里不透露后续关系结果。
说书人→看官
招呼并劝说
说书人用“看官”建立直接交流,再解释艳情叙事的用意。
孤峰长老→未央生
劝诫并预言回头
孤峰长老劝未央生割除爱欲,并留下日后从肉蒲团上参悟的偈语;第十九回未央生在三年后回想此言,第二十回才真正返庵。
以下内容会透露第三、四回的人物关系变化。
铁扉道人→玉香
父女与闺训
铁扉道人以闭门和经书教育女儿,并希望通过招赘使养老、婚配与家门秩序保持在自己掌握之中。
未央生→玉香
夫妻
第三回成婚;第十九回玉香隔纱窗先认出丈夫,未央生在她死后才凭旧灸疤确认身份。夫妻关系以迟认和死亡收束,但这不能把玉香受难解释成替夫偿债的客观正义。
铁扉道人→未央生
翁婿与约束
铁扉道人识破女婿的轻浮并严加拘管,未央生随后借游学之名和岳父权威离家。
未央生→赛昆仑
结义、委托与终局共陈罪过
二人在荒郊旅店歃血结义,赛昆仑先协助寻艳并代管家务;第二十回他自陈杀人和夺财后也受孤峰剃度,二十年后与孤峰、顽石一同坐化。宗教收束不冲销其对艳芳等人的责任。
以下内容会透露第五至八回的人物关系、筛选结果和身体改造转折。瑞玉的十六七岁身份在关系图中仍按未成年人处理。
未央生→赛昆仑
结义、委托与终局共陈罪过
二人在荒郊旅店歃血结义,赛昆仑先协助寻艳并代管家务;第二十回他自陈杀人和夺财后也受孤峰剃度,二十年后与孤峰、顽石一同坐化。宗教收束不冲销其对艳芳等人的责任。
花晨→瑞珠
姑辈与晚辈
花晨是瑞珠的姑辈;第五回二人与瑞玉同到张仙祠,后续仍在同一条家庭关系线上行动。
花晨→瑞玉
姑辈与晚辈
花晨同样是瑞玉的姑辈;这条二元关系与花晨—瑞珠分开登记,避免人物图漏掉瑞玉。
瑞珠→卧云生
夫妻
第六回交代两人成婚四五年。
瑞玉→倚云生
夫妻
第六回交代两人成婚不足三月;瑞玉原文年龄十六七岁。
卧云生→倚云生
胞兄弟
兄弟二人都为秀才,妻子瑞珠、瑞玉在夫家因此又成为妯娌。
艳芳→权老实
夫妻与卖丝营生
艳芳曾守寡后再嫁权老实,两人以贩丝、络丝维持生活;第六至第八回先从赛昆仑与未央生的观察进入叙事。
天际真人→未央生
告知风险并施行改造
天际真人先说明三个月禁欲、年龄承受与生育损耗等风险,未央生仍执意接受改造。
以下内容会透露第九至十一回的替身安排、私情、邻人误认与卖妻契约。关系图同时保留艳芳的离开意愿和权老实受骗、受压的处境,不把交易写成现代自由婚姻。
艳芳→权老实
夫妻与卖丝营生
艳芳曾守寡后再嫁权老实,两人以贩丝、络丝维持生活;第六至第八回先从赛昆仑与未央生的观察进入叙事。
艳芳→对门妇人
共同谋划替身试验
第九回两名成年女性商定由对门妇人先作替身;关系中既有欲望和互利,也有对未央生隐瞒替身身份的信息差。
未央生→艳芳
私情并谋求共同离开
第十回身份揭明后两名成年人建立私情,第十一回又以书信讨论离开;这条关系不能抹去前一阶段的替身误认和对权老实的欺瞒。
赛昆仑→艳芳
传信并经手转卖
赛昆仑为两人传递书信、准备银两,并利用邻人对通奸者身份的误认,以自己名义同权老实写下婚书。
以下内容会透露第十二至十四回的香云私情、权老实改名投靠和玉香家中关系。两条线互相映照,但复仇并不是自动实现的公平报应。
香云→轩轩子
夫妻与长期分居
香云是轩轩子的继室;轩轩子长期在外处馆,每月只回家一两次。
未央生→香云
相邻私情
第十二回由花名册、遗扇和隔墙相见推进;香云在质问和补磕头后主动扶未央生上床,关系才进入更明确的相互接受阶段。
香云→瑞珠
姻亲与相互通情
香云与瑞珠是姻亲,并称彼此关系亲密;第十二回提出以后引荐,但当时尚未发生未央生与瑞珠的私情。
香云→瑞玉
姻亲与相互通情
香云把瑞玉称为妹子并提及未来引荐;瑞玉此时仍是十六七岁未成年人,不得把提议写成已经发生的成人关系。
香云→花晨
姻亲相识
香云说明花晨是瑞珠、瑞玉的姑辈,也是她所熟悉的同一女性关系网成员。
权老实→未央生
查明真相后谋求报复
第十三回权老实确认未央生才是私会者,决定进入其岳家,对未央生之妻实施对等性报复;这里只记录意图,不提前写成既成关系。
权老实→铁扉道人
假名佃户转为卖身仆役
权老实改名来遂心,以无偿劳作取得信任,再写身契进入铁扉宅院;道人以为自己获得忠仆,权老实却把这段关系当作复仇通道。
权老实→如意
由主人安排婚配
第十三回铁扉道人把二十多岁的如意配给权老实;两人均成年,但如意没有直接陈述是否接受。第十八回权老实又把她与玉香一并骗到京师出售,婚配关系不能掩盖后续拐卖。
权老实→玉香
报复动机下建立私情
第十四回由互相窥视推进为持续私情;两人均已成年,但权老实最初进入宅院的目标是报复未央生。第十八回他又欺骗并出售玉香,先前关系不构成她同意被交易。
玉香→如意
主婢同处并分享伴侣
第十四回玉香向如意公开与权老实的关系并安排轮宿;第十八、十九回二人又共同成为权老实欺骗出售、顾仙娘控制的受害者。如意没有因主婢身份而失去独立受害位置。
以下内容会透露第十五至十七回的相通宅院、画箱暴露、花晨加入与集体侵害。瑞玉始终是十六七岁未成年人;关系图只作事实与责任记录,不把未成年性接触或明确拒绝后的行为正常化。
未央生→瑞珠
成年私情与边界受损
第十五回两名成年人建立私情,但瑞珠明确求停后未被立即尊重;关系记录不能把整段概括成全程无争议的欢爱。
未央生→瑞玉
原文所载与未成年人的性接触
第十五至十七回原文涉及未央生与十六七岁瑞玉的性情节。瑞玉是未成年人;本站只作史实与责任记录,不命名为成人私情,不正常化或用于性化视觉。
未央生→藏画篾箱
藏身后被锁入画箱
第十六回未央生先为躲避花晨进入改装画箱,随后被发现、重新上锁并连箱抬走;藏匿选择不等于同意后续拘束和转移。
花晨→广收春色花名册
发现并取走花名册
第十六回花晨从遗落册子中认出自己、三人涂名与题语,把分类工具转化为揭发和竞争的证据。
花晨→未央生
以揭发相威胁并连箱带走
第十六回花晨在未央生被锁入画箱、无法离开或答复时,以报官和告知丈夫相威胁,命家人连箱转移;后续关系不能倒改这次转移的强制性质。
未央生→花晨
成年私情
第十七回前半两名成年人建立私情;这一关系不能抹去第十六回强制转移,也不能为第十七回后半花晨遭受的强迫提供理由。
花晨→香云
花名册羞辱与关系竞争
第十六、十七回花名册涂改、年龄嘲讽和相邻宅院中的分配竞争共同升级;此关系名称不把瑞玉作为成年人并入。
香云→花晨
参与预先洗牌与强迫
第十七回香云参与针对花晨的预谋和按压;底本未细分三人各自具体动作,不擅自补写。
瑞珠→花晨
参与预先洗牌与强迫
第十七回瑞珠参与针对花晨的预谋和按压;人物过去受过边界侵犯,不免除她在此处的加害责任。
瑞玉→花晨
未成年人参与预谋与强迫
第十七回十六七岁的瑞玉参与谋划、侍立和共同强迫。年龄不免除行为责任,但绝不能将她性化或成人化。
未央生→花晨
参与强迫并迟后制止
花晨明确拒绝后,未央生仍劝从、协助脱衣并开始接触,随后又被他人推动,在伤害显现后才要求停止;不能洗成无责旁观者。
花晨→香云
受伤后因共同秘密继续同处
第十七回花晨心怀怨恨,却因共同私情不便公开而继续相处;这不等于伤害得到修复、和解或追认同意。
未央生→艳芳
拖过三月约定并错过分娩
未央生在相通宅院逗留超过原定三月,错过艳芳分娩双胞女儿;归来后又因长期耗损无法回应,使艳芳转生悔恨。
以下内容涉及第十八至二十回的失散受难、重逢、醒悟与结局收束。报应是小说的组织框架,不自动等于受害者应承担他人责任。
权老实→玉香
欺骗带京并出售
第十八回权老实趁玉香流产后把她骗到京师出售给顾仙娘。报复动机、事后悔恨、施舍和出家都不能使人口买卖成为正当或获得追认。
权老实→如意
一并欺骗出售
如意没有参与玉香与权老实的复仇私情,却被作为附带对象一并卖入顾仙娘青楼,是独立受害者。
顾仙娘→玉香
购买、威胁训练并迫使接客
顾仙娘买下玉香,以辱骂、鞭打威胁和旁观示范强迫训练并持续获利;所谓明买或传授绝技不能抹去剥削。
顾仙娘→如意
购买并继续控制
如意与玉香一同被买入青楼,第十九回又从床下被拖出、受威吓后供述;她不是玉香受难的制造者。
卧云生→玉香
付费包占被贩卖者
第十八回卧云生在京师成为玉香嫖客并与弟弟共同包占;底本没有证明他知道最初诱骗出售过程,知情程度不补写。
倚云生→玉香
付费包占被贩卖者
第十八回倚云生与兄长共同包占玉香;付费利用受控处境是剥削受益,是否知道最初拐卖过程则证据不足。
轩轩子→玉香
成为被贩卖者的付费客人
第十八回轩轩子也成为玉香嫖客;底本未证明他知道玉香真实身份和诱骗出售过程,不擅自补写知情。
铁扉道人→未央生
以空棺制造玉香已死假象
第十九回铁扉道人用封钉空棺欺骗女婿,成为未央生在京师不预期妻子仍活着、延迟识别的条件;他不是卖入青楼的直接实施者。
玉香→未央生
隔纱窗先认出丈夫
第十九回玉香一眼认出未央生并因恐惧退避;未央生当时尚未认出她,直到死后才凭旧灸疤确认身份。
未央生→玉香
多次拒绝后仍逼门求见
未央生不知道房中人是妻子,也非蓄意杀害,但在对方拒绝、闭门后仍坚持搜房并强行进入,直接加剧玉香对暴露、报官和受刑的恐惧。
艳芳→未央生
从未央生家中失踪
第十九回只确认艳芳在夜间异动后失踪,同行者和原因尚未知;未央生立即断为私奔属于未经核实的判断。
未央生→孤峰长老
三年后决定回庵求度
第十九回未央生把迟认、受伤与艳芳失踪纳入报应账,回想三年前劝诫并赴括苍山;他的决绝书仍夹带对艳芳和幼女的未核实定罪与弃责。
孤峰长老→权老实
收纳悔恨后的权老实入门修行
第十八回预叙权老实后来皈依孤峰并苦修二十年,第二十回相认时已是同门和尚。修行不能替代救回、补偿或取得受害者谅解。
孤峰长老→未央生
收徒,未央生自取法名顽石,半年后正式受戒
第二十回未央生取下皮袋顶在头上入堂,向孤峰告罪后自取法名顽石;其后仍有欲梦和极端自伤,半年后才正式受戒,剃度不等于转化瞬间完成。
未央生→权老实
相认后互赔不是并共同陈罪
第二十回两名男性在孤峰座前相认、互赔不是。这只表示男性之间在宗教框架内和解,不构成玉香、如意等不在场受害者的赔偿或谅解。
赛昆仑→艳芳
自述强娶后杀害艳芳
第二十回赛昆仑自述先强娶、后弃置艳芳,并在她控诉后杀害她与一名和尚;后续济贫、剃度和坐化不能冲销私刑与杀人责任。
孤峰长老→赛昆仑
否定私人执行杀人
孤峰提醒赛昆仑天理、王法与私人报复的区别,这一制止值得保留;但他说受害者“该杀”的前提仍带受害归罪,不能当作现代判断。
孤峰长老→赛昆仑
见其向善而剃度
第二十回孤峰为赛昆仑剃度,二十年后他与孤峰、顽石一同坐化;这是小说宗教收束,不是现实法律上的免罪。
玉香→未央生
夫妻关系卷入因果回返
后四回把先前的占取、欺瞒和关系债务重新推回夫妻二人,形成小说的对称报应结构;它不能证明玉香应替丈夫受害,也不能取代权老实、顾仙娘、嫖客和未央生各自的直接责任。
孤峰长老→未央生
早年劝诫在结局得到回应
第二回留下的劝诫与偈语,在三年后的第十九、二十回重新显出意义;第二十回受戒后又过二十年才以坐化收束,不能把回返、剃度和完成转化压成同一瞬间。
成人内容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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